(一)若男友不肯签婚前协议,先与之沟通,了解拒绝原因。若因对内容有顾虑,就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条款协商调整,达成双方可接受的方案。
(二)若男友对婚前协议本身有误解,认为是不信任的表现,向其解释目的是保障双方权益、减少未来纠纷。
(三)若充分沟通协商后,男友仍坚决拒绝,不可强迫签署,因为强迫签署的协议可能因违背自愿原则而无效。此时重新考虑婚前协议的必要性,以及双方对婚姻和财产的态度是否契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强迫签署的婚前协议违背了意思表示真实这一条件,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