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有明确违约补偿数额或计算方法时,按照约定执行。不过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补偿数额。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补偿数额的,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来计算补偿,这里面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当损失难以确定时,可以参考类似交易里同类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来估算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