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协商时,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指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同时注意留存协商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填写投诉登记表,详细说明情况。
(三)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责令单位补缴。
(四)若因单位未缴社保权益受损,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