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财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为子女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判决;仅支付部分款项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一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取决于出资情况与登记情况。当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并将财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状况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一方父母仅支付部分款项,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先由双方协议,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如果您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