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离婚的处理:与妻子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二)不同意离婚的处理:明确向妻子表明不同意离婚的态度。若妻子起诉离婚,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可提供妻子出轨的证据,以此争取法院不判决离婚。另外,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像家庭财产状况、妻子出轨对子女成长不利等方面的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