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户口迁回后队上征收土地是否有钱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情形
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
- 一般来说,认定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主要看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以及是否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等。如果外嫁女将户口迁回原籍后,长期在村里居住、生活,且在其他地方没有获得稳定的生活保障(比如没有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等),同时履行了村民应尽的义务(如参与村里的公益活动、缴纳相关税费等),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与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
- 例如,张女士外嫁后因各种原因将户口迁回娘家所在村集体,她回来后在村里建房居住,耕种村里分配的土地,并且按时参加村里组织的各项活动、缴纳农村医保等费用。后来村里土地被征收,这种情况下,张女士就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村规民约合法且支持分配
- 农村集体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村规民约来规范集体事务和利益分配。如果村规民约是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且其中明确规定外嫁女户口迁回后可以参与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那么外嫁女就可以依据该约定获得相应款项。
- 比如某村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制定了村规民约,规定只要外嫁女户口迁回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生活的,都能参与征地补偿分配。那么符合条件的外嫁女就可以依据此规定分得补偿款。
可能无法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情形
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
- 虽然外嫁女将户口迁回了村里,但如果她并未实际在村里居住生活,而是长期在外工作、生活,且在其他地方已经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如在城镇购买了房产、有稳定的工作并享受城镇职工社保等),没有与本村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也不以本村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而无法参与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
- 例如,李女士外嫁后户口迁回娘家村,但她一直在外地城市工作,在当地购买了房产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很少回村里居住,这种情况下,村里可能不认定她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她也就无法获得征地补偿款。
村规民约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分配
- 有些村规民约可能会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内容,比如以“外嫁女”为由,无论其户口是否迁回,都一概剥夺其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权利。这种村规民约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男女平等的规定,是无效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村里依据这样的村规民约来执行,外嫁女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不过外嫁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队上土地征收却不分配补偿款给迁回的外嫁女这种情况,外嫁女可以先与村集体进行协商沟通,表明自己的诉求和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如乡镇政府)反映情况,请求政府进行调解和处理。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