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母亲要避免出现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父亲若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这些不宜抚养的情况。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争取抚养权要从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等方面着手,提供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的证据等;同时收集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要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