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保障权益角度,建议优先选择经过公证的书面离婚财产协议书。因为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证明力强,能在处理财产纠纷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避免日后争议。
(二)若不选择公证,也应签订一般书面协议。自行拟定协议时要详细明确财产分割方式、范围等内容,并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以保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三)一定不要采用口头形式的离婚财产协议,其缺乏书面凭证,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效力和证明力都较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表明夫妻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议,且协议需以一定形式体现,书面协议更能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