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事诉讼中无“原告”概念,对应为被害人。被害人不服缓刑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五日内向检察院请求抗诉,检察院五日内答复,被害人无直接上诉权。
法律解析: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不同,不存在“原告”,而是有被害人。当被害人对法院缓刑判决不服时,法律赋予其在收到判决书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权利。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需在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这是因为被害人没有直接上诉权,只能借助检察院的抗诉来表达对判决的异议。检察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若判决确有错误等符合抗诉条件,就会依法抗诉;若不符合条件,会向被害人说明不抗诉理由。如果在刑事诉讼中遇到类似判决不服等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