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定继承中,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儿女未留遗嘱,父母与配偶、子女共同按均等份额分配遗产。若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应给予照顾;若父母对儿女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儿女共同生活,可多分;若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
(二)若儿女留下有效遗嘱,应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若遗嘱未将父母列为继承人,父母不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