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简单、争议标的小,可选择按件收费,与律师协商确定固定费用,能提前明确支出成本。
(二)若案件赔偿金额较高,可考虑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赔偿金额不同比例不同,能根据实际赔偿情况支付费用。
(三)对于有一定胜诉把握且赔偿金额可观的案件,在不属于禁止风险代理的类型时,可选择风险代理,先支付基本办案费,胜诉后再按约定比例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