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孩子对抚养权归属不服,已满八周岁可表达意愿并由父母以该意愿起诉变更;不满八周岁虽意见非主要考量,但存在法定情形时也可由父母起诉,由法院裁判。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其真实意愿是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所以已满八周岁孩子若对抚养权归属不服,可向父母表达想法,由父母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孩子意愿为理由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而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意见通常不作为主要考量因素。不过,当出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法定情形时,父母一方可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如果大家在抚养权方面遇到问题,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和解决方案,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