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比如对方虐待、遗弃孩子,可通过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人证言等方式固定证据;若对方患严重疾病,需提供正规医院的诊断报告。
(二)证明自身抚养优势时,稳定居住环境可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良好教育资源可列举周边学校情况;品德修养可找社区开具相关证明。
(三)提起诉讼时,要清晰、有条理地阐述变更抚养权的事实和理由,将收集的证据整理好一并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