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期间,若想明确财产归属,夫妻可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财产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保障自身权益。
(二)离婚时,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注意留存证据,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