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时,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需是因感情不和的连续分居,要提供证据证明,不符合此条件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也会判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明确了分居的原因需是感情不和,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分居不适用此规定,且分居要连续满两年。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可通过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证实分居事实和时间。但并非只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一种情形能判离,若有其他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同样会判决离婚。如果遇到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对证据收集、感情破裂认定等方面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