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非法支付结算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参与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在日常交易中,选择合法合规的支付渠道,避免因贪图利益而陷入非法经营犯罪。
(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监管。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明确非法支付结算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严格审核业务的合法性,防止单位因违规操作而触犯法律。
(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支付结算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支付结算行为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