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据,债权人应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留存主张权利的证据。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据,出借人首次主张权利时就应开始留意诉讼时效,在三年内积极维权。
(三)基于借贷关系外法律关系产生的欠条,债权人要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
(四)实质为借贷关系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按未约定期限借据的处理方式,及时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