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父母离异孩子抚养费纠纷中,要明确原告主体为未成年子女,即便由直接抚养方代子女起诉,也要在法律文书中准确列子女本人为原告。
(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时,应积极收集能证明未直接抚养方未履行抚养义务以及子女实际生活所需费用等相关证据,如生活开销账单、学习费用凭证等。
(三)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要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合理主张抚养费数额,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