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希望离婚案件快速审结,可先评估案件是否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条件,若符合则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且遇到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当事人应配合法院按规定流程办理延长手续,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则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三)对于涉及上诉的案件,要做好二审可能需三个月审限的准备,特殊情况延长需关注法院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