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应及时收集就医相关票据,如医疗费发票、诊断证明等,以确定赔偿金额。若因伤导致误工,需保留好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和工资流水。在护理方面,若请护工要留存好相关合同和费用凭证。
(二)发生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对受损车辆和物品进行拍照、录像,保留现场证据。维修车辆要选择正规维修厂,并索要维修清单和发票。对于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可提供运营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明合理损失。非经营性车辆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保留好相关费用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