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没能力抚养孩子时,可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也可扶养;还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送养给符合条件的人。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同时,若选择送养孩子,需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且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整个送养和收养过程都要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孩子抚养、送养、收养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