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将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兑换新房,若仅为原房产形态转换且未添加夫妻共同财产,新房属婚前个人财产;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补齐差价或扩建等,新房中使用共同财产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对应价值部分仍为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性质的判定遵循其本质属性。仅为原房产形态转换的新房,本质是婚前财产的延续,财产性质未发生改变,所以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当在兑换新房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补齐差价或进行扩建等操作时,使用共同财产的部分体现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投入,因此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对应价值部分则保持其个人财产属性。实践中法院会依据出资比例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合理分割。如果遇到此类房产归属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且适合自身情况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