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程序方面,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领离婚证;若协商不成,男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还可因女方过错主张多分财产和损害赔偿。
(二)子女抚养方面,男方要证明自身抚养条件利于孩子成长以争取直接抚养权,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离婚后女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