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开庭男方不到庭分原告和被告两种情况处理。男方作为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按撤诉处理,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延期审理;男方作为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出庭情况有明确处理方式。当男方作为原告时,出庭参与诉讼是其应尽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视为放弃本次诉讼,按撤诉处理;若有正当理由则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当男方作为被告时,法院保障其诉讼权利,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为保证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可进行缺席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判断。若证据足以证明感情破裂,可缺席判决准予离婚;证据不足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若被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能体现其对案件的态度和想法。如果遇到离婚诉讼中类似男方不到庭的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