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名誉侵权案件诉讼费属于非财产案件,法院按件收取,一般每件100元至500元。若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5万元不另行交纳;超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万元部分,按0.5%交纳。当事人需提前了解费用情况,准备好相应资金。
(二)律师费:因无统一标准,受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与知名度、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简单案件按固定收费几千到上万元;复杂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比例5%-30%;也有计时收费,每小时几百到数千元。当事人可多咨询不同律师,综合对比后选择合适的律师。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