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购买凭证,像发票、小票、购物记录等,这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二)与商家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退款,并主张价款三倍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算。
(三)若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能拨打12315热线,请求介入调解。
(四)根据实际情况,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商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