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起诉材料:准备好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以及证明出轨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参与法院调解: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要积极参与。
(三)争取损害赔偿:若法院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