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姻债权协议书时,双方要确保表达的是真实意愿,避免受胁迫、欺诈等情况。
(二)协议内容要仔细审查,不能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三)为避免与善意第三人产生纠纷,可在与第三人进行涉及债权债务的交易时,明确告知第三人夫妻间的债权协议情况。
(四)若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承担债务的一方在承担后,要及时依据协议向约定承担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