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一般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日以内作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检察机关可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有明确的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一个月完成审查,重大复杂案件适当延长,是为了保证案件审查质量。对于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的,规定更短的审查期限,体现了程序从简从快的原则。而补充侦查制度是为了确保案件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补充侦查有次数和时间限制,避免案件久拖不决。若遇到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