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坦白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三)对于受害者,要妥善保存与盗窃相关的证据,如监控录像、物品购买凭证等,为司法机关认定盗窃金额等犯罪事实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