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二婚夫妻共同生育的孩子,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未直接抚养方承担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二)若孩子是一方与前配偶所生,一般由其亲生父母按之前约定或判决承担抚养费。若二婚期间另一方与该孩子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离婚时可先协商抚养费承担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