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通常由母亲抚养,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可由父亲抚养。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一方可优先获得抚养权。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了解其想和哪一方共同生活。
(四)法院还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抚养能力和条件来确定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