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抚养:确定抚养权归属时,要多从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条件等方面,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去考量。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亲生活,若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父亲也可争取。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积极向法院提供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已满八周岁的,要和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支付金额。
(二)财产问题:再婚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先自行协商,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要向法院提供财产来源、购买时间等证据,以便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