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放弃继承,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
(二)作出放弃继承表示后,就不能再参与遗产分配,遗产会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若没有其他继承人,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放弃继承后,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四)放弃继承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且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不然债权人可向法院主张放弃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