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忽悠帮人贷款,若贷款未发放可联系机构终止;若已发放需先按时还款,再与实际用款人沟通,沟通无果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忽悠帮人贷款并非真实自愿借款,若贷款未发放,保留好被忽悠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及时联系贷款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可终止贷款流程。若贷款已发放,为避免影响自身征信,需按时还款。之后与实际用款人沟通还款事宜并保留记录,若沟通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贷款合同或让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法院会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定责任。若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或直接向我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