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方虐待孩子,在民事上,相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法院会安排临时监护措施并指定新监护人,而虐待方仍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二)刑事上,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按处罚重的规定定罪。虐待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子女,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