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属于应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彩礼让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方要求返还,可向法院请求支持。
(二)若不存在法定情形,一般无需退还彩礼。不过可与对方协商,看能否部分返还。
(三)若对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结婚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双方过错等因素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