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男方坚持离婚而女方不同意时,男方可起诉离婚,但需提供感情破裂证据;女方不想离可表明感情未破裂,法院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未破裂则不判离,男方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起诉不予受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男方起诉离婚,需提供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证据来证明感情破裂。女方若不想离婚,可在诉讼中列举双方感情尚好的事实,像共同生活的温馨场景、相互扶持的经历等,向法院表明感情未破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未破裂,通常不会判决离婚。若男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若您在离婚诉讼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