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业务时,仔细审查合作对象,避免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若发现合作方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嫌疑,应立即停止合作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对业务合作方的资质和业务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员工法律培训,提高员工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三)司法机关应加强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向社会普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认知和防范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