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判决刚生效不久且有正当理由,比如另一方存在虐待孩子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二)若判决已生效,另行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要有法定变更事由,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
(三)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人证言等,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通过合理合法途径争取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