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方面,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财产为个人所有的证据,若无法证明则按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子女抚养问题上,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照自身收入和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三)债务认定时,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要判断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用于共同生活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四)结束同居关系时,若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无争议,自行分开即可;有争议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