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签订婚前协议分配租金时,要基于自愿平等原则,确保是双方真实想法的体现,避免一方受胁迫或欺诈。应详细记录协商与签订协议的过程,保存相关沟通记录等资料。
(二)需全面考量双方对租金产生的贡献大小。若一方在房产出租过程中有经营管理行为,在协议中应合理体现其贡献。
(三)协议需清晰明确地写明租金分配方案,包括归一方所有、按比例分配、特定条件下变更分配方式等内容,避免模糊不清引发纠纷。
(四)对特定条件下租金分配方式变更的约定,要具体明确条件和操作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