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诉讼时效是为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设,一般期间为三年,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时。比如权利受损事实已客观存在,但权利人很久后才得知,此时从其知道时开始计算时效。
(2)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算,即使权利人一直不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也不再保护。不过存在特殊情况,经权利人申请法院可决定延长。
(3)当事人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这是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秩序。时效届满后,若义务人同意履行或已自愿履行,就不能再以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或要求返还。并且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提醒:
权利人要及时关注自身权利,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不同案情时效适用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