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女方可先与对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二)子女抚养:女方若想争取抚养权,要收集自身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多和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意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女方可要求合理的费用金额。
(三)损害赔偿:若女方是无过错方,可收集男方出轨等过错证据,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若女方也存在过错,双方都不能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