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可先就按份共有的房产分割进行协商,确定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式,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房产具体情况和双方按份共有的份额裁判。
(三)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选择分割方式,实物分割适用于房产可分且不影响使用价值;变价分割是出售房产后按份额分配价款;作价补偿是一方取得所有权并按份额补偿另一方。
(四)法院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生活需求等因素,出资多、承担房贷多的一方可能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