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想通过非持股方式控制子公司,可与子公司签订详细且合法有效的协议,明确在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关键方面的控制权归属。
(二)对于协议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避免协议因违法而无效。
(三)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要做好监督和管理,保障自身依据协议所享有的控制权能够得到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为公司通过签订协议控制子公司提供了合同形式上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