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受害人应收集与损害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为后续索赔提供依据。
(二)自行协商:双方可就赔偿数额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赔偿协议。
(三)申请调解:可请求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赔偿方案。
(四)提起诉讼:若协商和调解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相关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