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出差证明、行程记录等证据,以此证明在出差半年期间与妻子无共同生活及受孕可能,为后续维护权益提供事实依据。
(二)若选择离婚,可先与妻子协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若妻子不同意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妻子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为由主张损害赔偿。
(四)孩子出生后,若经鉴定非亲生,可要求妻子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保护无过错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妻子在丈夫出差期间怀孕且孩子非丈夫亲生,属于其他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