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但要留意母方是否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等,若有可主张随父方生活。
(二)孩子两周岁以上,收集自身具备优先抚养情形的证据,比如已做绝育手术、孩子随自己生活时间长、自己无其他子女等,同时关注对方是否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多与孩子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并引导孩子表达出想和自己生活的想法。
(四)全方位收集自身优势证据,包括经济条件良好、居住环境适宜、陪伴时间充足等,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抚养权,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