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时,仔细核对申请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请求事项明确清晰,事实与理由部分要依据法律详细阐述受诉法院无管辖权的情况。
(二)递交申请书,当面提交时要注意携带好相关证件和材料,邮寄时选择可靠的快递公司并保留好凭证。
(三)关注法院审查进度,若对裁定结果不服,在规定的10日内准备好上诉材料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